回复 菲利普诺伊斯 : 仗剑江湖,快意恩仇,儿女情长,爱欲纠缠,利益使然!本书作者亦反复修改多年,毕竟初笔,缺少文底。因而较喜欢宋朝历史,故而将这故事放在北宋。尤其对金庸,古龙这样的文范引为前鉴。作者将小乞丐放到北宋,竟展示对自己武侠的理解,也意图侧面让读者了解一下当时的国情,只是作者缺少资料,只能不失大体稍加点绰。并试图让朝廷国情,武林逸事,江湖恩怨,造反派对美好生活的信仰,意欲将这些都真真实实融合在一起。所以本文的叙述比较平淡细腻,只是用主角的眼光去看待这里的纷争,并用他自己的经历去诠释这种人以利聚,物以群分的利益关系。主角虽只是小人物,却懂得最基本的生存之道。面对突如其来的改变,他在恣意享受的同时也在刻意的去摆脱这种为人掌控的命运,并以此来表达一下今人对生活的无奈,却又不得不向前走的迷茫!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仙侣情侠传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”
回复 飞天: 这部《泰国rose》「免费精品」半夜路边,著名武道废柴夏凡尿到一枚神奇的冥王瞳,莫名其妙地成为了新一代冥王,还要继承整个冥界!从此他走上了一条逍遥都市吊打一切的SSSSSSSSS级超级挂逼的不归路。“没错!老子就是挂逼!咋地?!”但挂逼也要生活需要钱,就在陈姨女儿的内衣公司面试时……女总裁:“月薪1万加提成,怎么样?”夏凡:“你的贴身保镖?”女总裁摇头:“楼下业务部,不过就你一人是男业务员。”夏凡忙问:“靠!我一大老爷们儿会去卖内衣?──你刚说多少工资来着?”女总裁:“1万!”“咳咳,慕总,我觉得我现在就可以上班了!”夏凡立马认真起来,并收起了冥王瞳自带透视的目光。
回复 九戈草 : 正经中二向:当我不愿善良泯灭于屠刀之下,勿念我,血雾之乡。 当我将那镜子高掷于天际之时,勿唤我,血色闪光。 当我沐浴着鲜血,从死人堆中爬起时。 我,鬼灯卯月,要注定要向这冰冷的现实引吭高歌,至死方休。 这血雾之乡,若不能清洁这雾,便要由我,埋尽那骨! 重生于血雾之里的雾隐村,并且成为了再不斩的同窗,还有五个月就要毕业考试了。 “怎么才能在毕业考试里活下来?在线等,挺急的。” 不太会写简介,所以不要看简介中二,但这是一本慢热,严谨的火影同人小说。。